我的孩子被野狗叼走了
“Dingo took my baby”是国外影视文化中的流行梗(参见宋飞正传中的伊莲),它源自一桩悲惨事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980年8月,迈克尔·张伯伦与妻子林迪·张伯伦带着两个小男孩与出生仅九周的女婴阿扎尼亚(Azaria)在北澳乌鲁鲁地区野营,17日当晚阿扎尼亚失踪,林迪报警称野狗叼走了她的孩子。
但北澳警方并不相信林迪的口供,关键证据是婴儿报失一周后距宿营地4公里处发现的婴儿连体服,连体服颈部有血迹。且法医声称张伯伦一家所使用的霍顿V8家用车前排及脚垫留有血迹,并检出了胎儿血红蛋白。
胎儿血红蛋白与成人血红蛋白不同,氧结合能力更强,约在妊娠6周后产生,婴儿出生后体内一直维持较高水平直至6个月大,之后逐步被成人血红蛋白取代。由于阿扎尼亚失踪时只有九周,车内发现胎儿血红蛋白对母亲林迪来说非常不利。
林迪被警方盘问时宣称阿扎尼亚在婴儿连体服外套着一件毛线开衫,但这件毛衣始终未能找到。由于连体服看不出撕咬痕迹,警方始终不相信阿扎尼亚遭遇了野狗。在大众认知中,人们普遍认为野狗惧怕人类,在未受挑衅的情况下不会主动攻击人。
而且林迪的表现也不像一个悲伤的母亲,她所信奉的宗教信仰更是令人侧目,有人将其归为邪教。甚至有人举报说,阿扎尼亚(Azaria)一词的意思是“荒野献祭”,而且林迪居然给孩子买黑色连衣裙,显然是一名女巫。由于该案审理过程首度在澳进行电视直播,大众狂热与各种胡言乱语对审判造成了影响。
尽管有目击者作证称,8月17日晚在宿营地周围看到野狗,甚至有人当晚听到婴儿哭声。而且法医所提供的胎儿血红蛋白证据并不可靠,以当时的检测手段,鼻腔粘液甚至巧克力奶昔都能造成胎儿血红蛋白检测阳性,这些物质遍布霍顿车前排。警方认定林迪在车内谋杀了阿扎尼亚并将尸体藏在一个相机收纳箱中,然后走进帐篷宣称野狗偷走了孩子,趁大家四处搜寻之际将尸体处理掉。
1982年10月29日,陪审团认定林迪·张伯伦谋杀罪名成立,她被判终身监禁。丈夫迈克尔·张伯伦被认为是从犯,也领了一年半有期徒刑,只不过因为要照顾孩子得以缓期执行。
1983年4月与1984年2月两次上诉均被驳回,林迪要把牢底坐穿。
就像狱中降生的婴儿拯救了母亲,一名失足摔死的攀岩者意外拯救了林迪:一名英国游客于1986年在艾尔斯岩攀爬时不慎坠亡,失事地点遍布荆棘,当局用了八天时间才找到他的遗骸。
事发地处于野狗巢穴包围之中,警方四处收集被野狗叼走的人骨时意外发现一件婴儿毛衣:
北澳首席长官根据新发现的证据下令重审此案,林迪同期释放出狱。1988年9月15日,北澳刑事上诉法院推翻该案判决,林迪与丈夫洗清所有罪名并因三年多冤狱获130万澳元赔偿。
好莱坞曾将该案搬上银幕,梅姨凭《暗夜哭声》(A Cry in the Dark,1988)一片拿到职业生涯第八个奥斯卡奖提名:
警方为了搜集证据曾将张伯伦家的霍顿牌托拉纳(Torana)大V8拆得七零八落,如今该车已被复原,由澳大利亚国家博物馆收藏,作为澳洲司法鉴证的耻辱被世人铭记:
当年站在大V8前怀抱婴儿的林迪,与年逾古稀在博物馆馆长的陪同下检查布展工作的林迪: